川渝两地鉴定机构可相互委托开展劳动能力鉴定
文軒財經網 2021-10-28 13:47:19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的通知。

《规程》明确了全省开展统一的鉴定、确认项目,实行统一的鉴定程序,在受理、现场鉴定、检查诊断、专家评审、出具结论等流程管理方面实现全省标准统一、流程规范。

结合四川人社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温暖人社”行动等要求,《规程》最大程度精简办事材料,优化经办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加大内部信息共享的力度,凡是通过内部协同能够获取的,或者上一个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值得注意的是,《规程》在鉴定程序方面提出,川渝两地、各市(州)鉴定机构可相互委托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医学检查和专家诊断报告互认并转交委托方。明确要建立川渝两地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实现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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