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台楼市调控新政: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40%
梁如雪 2017-05-27 10:04:39

“南宁版限购令出台了!”昨日下午,南宁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几乎都被“限购令”刷屏。市民所说的限购令,其实是指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银监局于5月2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此次多部门联合打出“组合拳”,共同推出房地产市场调控举措,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南宁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南宁版限购令有哪些新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通知》称,经广西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依照新政策,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条及以上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暂停向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自该《通知》印发之日前,借款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已与商业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购买二手住房已完成契税缴纳的,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住房以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查档结果为准,住房贷款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记录为准。

商品住房全装修价格

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

《通知》明确了商品住房全装修指导标准:商品住房全装修价格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具体全装修分级指南由南宁市城乡建委另行制定发布。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全装修商品住房的,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全装修标准和价格,一并交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上述内容纳入审查范围,不符合本市关于商品住房全装修分级指南和指导价格的,不予审查合格;应结合全装修分级指南合理确定全装修价格,并与购房人签订房屋装修协议,装修协议应包括房屋交付标准、装修价格、装修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型号、维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在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方面,《通知》再次强调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如严禁捂盘惜售、加强价格监管等,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包括电商)销售商品房时,除经备案的商品房预售价格外,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咨询费、代理费、团购费、会员费等任何费用。违反规定者,由南宁市住房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完毕前,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并暂停受理该项目后续的预售许可申请。

拿到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第三套房才可以转让

《通知》明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购房人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

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还完二套房贷款,才能贷款买第三套房

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条及以上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暂停向其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精装房装修标准不得超3000元/㎡

《通知》明确商品住房全装修指导标准。商品住房全装修价格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具体全装修分级指南由市城乡建委另行制定发布。

三套以上住房两年后方可转让

新政策对现房转让做出了明确的限制:购房人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另外,该《通知》还要求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2017年市本级(不含武鸣区)住宅用地供应量不少于4400亩,并灵活确定出让土地竞价方式。针对存在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参加南宁市土地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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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南宁  首付  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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