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到2020年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蒋丽英 2017-04-25 09:40:56

再投811亿元,实施6大类30项204个重点项目,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相同步、相协调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近日,《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630”行动计划》出台。

该《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全市开发强度不高于30%,建设空间控制在2600平方公里左右,农业空间2790平方公里左右;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3%左右,新兴产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0%;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45吨标煤/万元以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到50立方米/万元以下,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超过85万元/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地表水水质市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70.3%,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3.9%以上;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化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建成与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相同步、相协调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继续保持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

从今年起至2020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将继续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为主线、以重点工程项目为支撑,组织实施清水、蓝天、净土、化工行业提升、生态修复和保护、环保能力提升等6大类专项行动计划,并分解细化为30项具体工程,总计将实施20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811亿元。

其中,清水专项行动共有8项,将实施56个重点项目,涉及阳澄湖生态优化、重点湖泊整治、望虞河流域整治、黑臭河道整治、城乡河道整治、种植业循环农业工程、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池塘循环水池清洁养殖等。蓝天专项行动共有6项,将实施37个重点项目,涉及减煤、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防治、绿色港口建设等。环保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共有8项,将实施53个重点项目,涉及船舶污染防治、城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处置、生活垃圾和餐厨废弃物处置、危险废物处置等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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