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国家推出的营改增税制改革和系列减税政策,不仅直接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也鼓励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稳增长、增活力和推动区域经济转型起到了积极作用。
江苏2012年10月开始启动营改增试点,是全国首批营改增试点省份之一。4月12日上午,江苏省国税局和江苏省地税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省国税部门详细介绍了江苏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近一年的进展和成效。
营改增新纳入四大行业 减税面达到100%
在去年的营改增全面推行工作中,江苏国税减税效应持续放大。凤凰网江苏在会上了解到,2016年5月至今年2月底,新纳入试点的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达到80.55万户,累计实现增值税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40.87亿元,税负下降13.51%。其中生活服务业减税90.06亿元,分享了最大的一块减税蛋糕。
此外,占比超过80%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普遍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低于原营业税3%或5%的税率,减税规模达到14.28亿元,减税面达到100%。
江苏国税局副局长刘伯羽介绍,2016年5月1日至今年一季度,包括四大行业在内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为下游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212.5亿元,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和税收负担。初步统计,2016年5月1日扩大试点以来,全省四大行业已累计申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32.38亿元,换算成投资额达911.09亿元。
小微企业免税优惠面达到100%
江苏省地税局副局长张滢透露,小微企业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促进就业的主渠道。为全面促进小微企业成长,国税部门对符合优惠条件却没有进行申报免税的企业及时进行提醒,确保优惠面达到100%。2016年为8.5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款8.4亿元。
同时,凤凰网江苏也注意到,2016年,国税部门办理鼓励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三农建设和特殊人群就业等与民生相关的减免税金333.9亿元,占全部减免税金的22.4%,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减免税金78.9亿元,比上年增加25.2亿元,增长46.9%。
早在2011年,江苏明确规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具体事项,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江苏共有1259户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31.3亿元。
2016年,江苏地税系统共2364户企业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加计扣除金额共80.4亿元。在这些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中,有1293户企业同时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按15%优惠税率折算,其两项政策叠加共计减免46.6亿元,户均达360万元。
让纳税人多跑“网跑”少跑“马路”
江苏国税纳税人满意度一直位居全国税务系统前列。江苏国税局副局长刘伯羽透露,面对新形势,将加强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建设,让纳税人多跑“网跑”少跑“马路”。
近年来,“一个清单”即《税收职责清单》,对现行所有税收行政管理事项进行了梳理,依法减少税收管理事项329个、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0个、取消实地调查事项157个。
此外,省国税与省地税联合共建办税服务厅,全面破解执法主体界定、涉税资料传递、人员日常管理等难题确保信息采集等16个事项全部“一窗通办”,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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