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部分房企拒绝公积金贷款 成行业“潜规则”
欧其锦 2017-03-03 09:01:28

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缴存人员可以在购房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不过,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南宁很多市民购房时却遭遇了被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部分开发商对这一惠民政策说“不”的主要原因是认为公积金贷款太慢,不利于资金回笼。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表示,目前确实存在资金紧张的情况,采取轮候放款的措施,所以出现了放款不及时的现象。对于开发商的行为,该中心表示,只有拿到充分证据才好去实施监管。

1 遭遇

市民购房被拒用公积金贷款

南宁市民梁女士这段时间一直在看房,一个星期内跑了六七个楼盘,但一提出要用公积金贷款时,销售人员先前的“好脸色”马上收了起来,得到的答复基本是:“只能选择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放款太慢了。”有的甚至告诉她:“南宁的楼盘几乎都是这样,你也不用到别处浪费时间了。”梁女士说,她购买的是首套房,是真正的“刚需族”,万万没想到公积金贷款买房这样的好政策,对她而言却成了“画饼”,可望不可及。

梁女士还选择去看了二手房,但没有一个房主愿意让她使用公积金贷款。卖房者覃先生称,卖房的人一般是急需用钱,如果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卖方七八个月也未必能拿到钱。

市民陈女士最近在南宁昆仑大道附近的某楼盘买房时,同样被开发商拒绝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急需用房结婚,最后她不得不选择了开发商推荐的银行进行了商业贷款。陈女士介绍,以30年的贷款期限和目前利率来计算,使用商业贷款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要多出27万多元,这让她很郁闷。

2 调查

拒绝公积金贷款成行业“潜规则”

南国早报记者近日走访南宁多个楼盘发现,拒绝公积金贷款、强迫商贷的做法已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尤其是热销的楼盘,更是“没得商量”。

昆仑大道附近某楼盘的一名销售人员表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该住房项目就不再同意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放款太慢,不利于开发商的资金回笼。此外,对于购房者来说也有弊端,因为公积金贷款放款太慢,直接影响到交房时间。

在南宁市五象新区、凤岭南片区的多个楼盘,销售人员同样明确提出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五象新区某楼盘一名销售人员称,目前商贷的利率有所降低,相比公积金贷款多出的利息,房子升值后完全可以抵消。“签了购房合同,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同样可以拿出来使用,没必要非得用公积金贷款。”这名销售人员说。

记者走访发现,长虹路的万科城是少数允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楼盘。一名销售人员表示,该楼盘虽然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为属于精装房,装修部分的房款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此外,公积金贷款在南宁最高只能贷60万元,而该楼盘房子的单价在1.3万元~1.5万元,如果选择公积金贷款,只能选择面积较小的房子,或者只能提高首付金额,这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也比较为难。

在位于明秀东路的某楼盘,期房允许公积金贷款,但现房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售楼人员表示,开发商前期投入太大,如果现房也用公积金贷款,不仅回款慢,购房者的交房时间也受到影响,“去年,有外地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到现在还没有放款下来,搞得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很为难”。

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网上,一些市民留言咨询了公积金贷款耗时太久的问题。市民刘先生留言称,他在2016年7月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是过了7个月,直到现在还没有得放款。对此,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称,该中心贷款额度有限,目前执行排队放款,希望贷款客户耐心等待。

3 回应

有关部门称监管存在难度

“开发商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这种单方面的决定太霸道了。”连日来,梁女士向多个部门反映这个问题,但没能得到有效回应。

某房企一名负责人表示,房地产开发项目投入的资金太高,晚回款就意味着损失,特别是资金链一旦出现问题,后续衍生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可能会把一个房企拖垮。所以,遇到需要公积金贷款的客户,他们不敢贸然同意,只能做好解释工作。

2月28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中心的资金紧张,采取的是轮候放款措施,而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比较多,所以才出现了放款时间久的问题。开发商可能觉得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回款慢,才作出了这种决定,但该中心没有办法对此进行监管,建议购房者选择到其他能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楼盘购房,或者向房产管理部门投诉。

“开发商必须允许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3月1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南宁早前已经出台了专门针对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办法,但不是由该局来监管,只能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执行。

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对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购房人,应当实行同等销售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不利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的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违反此规定,由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新项目的建设开发审批手续,并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公示。

对此,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称,该中心的资金存量不足,特别是因为异地贷款的人员增加,所以放款时间才会出现不及时的情况。此外,目前很多楼盘都是未建好就预售,而公积金放款是等到楼盘封顶才会放款,所以一些房企才不愿意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过,如果购房者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他们可以去调查,但前提是这些证据要“白纸黑字”,比如,售楼人员在合同或者收据上明确写有“不得使用公积金贷款”等字样,“但开发商一般都不会写明这类东西,所以取证就比较困难了”。

●2016年4月1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一系列促进住房消费的政策,区直、中直驻邕单位职工购买住房消费在2015年掀起高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大幅增长,到2016年3月底,区直中心的贷款率已经超过了85%,流动资金趋紧。经相关部门批准,区直中心从3月31日起,当贷款率达到85%时,申请贷款的职工在通过审批后,需排队轮候放款。

●2016年6月20日: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轮候时间较长,为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筹集资金,提高贷款率比例。区直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即使提高了贷款率,也不能够完全解决职工的贷款需要。目前,该中心正在多方筹集资金,但在新的政策出来之前,放款轮候制还要继续实行。

●2016年7月2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近期异地贷款申请量暴增,放款压力增大,该中心调整了异地贷款的政策,从7月1日起,异地贷款申请者将实行轮候放款。轮候时间尚不确定,相关负责人提醒购房者要做几手准备。

4
欢迎关注商界网公众号(微信号:shangjiexinmeiti)
标签南宁  公积金  规则  

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

全部评论(100)

广告
广告
广告
商界APP
  • 最新最热
    行业资讯

  • 订阅栏目
    效率阅读

  • 音频新闻
    通勤最爱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