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 二手房纠纷九成系卖方违约
丁静芳 2016-04-15 11:09:56

去年以来,房价上涨大幕在苏城拉开。房价上涨直接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数量激增。昨天下午,姑苏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一季度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情况。今年一季度,该院共受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73件,而去年同期只有9件,2015年全年该院受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总计50件。也就是说,该院今年一季度受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

新闻发布会上,姑苏法院民五庭庭长沈录印介绍,二手房买卖中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不靠谱的房东;二是不着调的中介;三是不规范的合同;四是不过户的房屋。其中,由于房价上涨过快,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房屋出卖方往往缺乏契约精神,置合同于不顾,恶意不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

在该院一季度受理的73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仅有4件是因房屋买受方未及时支付房屋价款引起的;其余案件均因出卖方不愿意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致,占94.5%。

该院总结出了卖方意图违约的八大不靠谱表现:(一)拒签居间协议;(二)拒收定金;(三)拒签买卖合同;(四)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五)签订合同之后拖延过户;(六)愿意双倍返还定金;(七)共有房屋某些所有权人签合同时不露面;(八)干脆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沈录印介绍,除了房屋出卖方缺乏契约精神外,一些房产居间方(中介)也不着调。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房产居间方对房屋交易流程的熟悉程度、调处纠纷的能力等,对二手房买卖的影响非常大。然而,很多纠纷是因中介未能居间到位导致的。该院受理的一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去年9月就已签订了三方合同,而房产居间方对于买卖中的抵押权涤除的时间预算不够,导致买卖双方网签时间一再拖延,而此时房价已经涨了不少,卖方拒绝履行合同导致双方产生纠纷而诉诸法院。

另外,不过户房屋也导致纠纷发生。拆迁安置房和定销房需满一定年限后才能交易过户,很多买卖双方仅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并未过户。现阶段房价大幅上涨也涵盖了此类房屋,买房一方为防出现变故诉请出卖方协助过户,而出卖方在时隔几年甚至十几年后反悔的纠纷不在少数。

10
欢迎关注商界网公众号(微信号:shangjiexinmeiti)
标签卖方  纠纷  房价  

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

全部评论(109)

广告
广告
广告
商界APP
  • 最新最热
    行业资讯

  • 订阅栏目
    效率阅读

  • 音频新闻
    通勤最爱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