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两年换三家物业公司为哪般
张登峰 2016-03-10 15:58:52

昨天上午7点半,家住园区的黄老伯走过大门门岗时,值班的保安给他敬了个礼。这让黄老伯有点“受宠若惊”。又走了两步后,黄老伯才反应过来,转身也跟保安挥手致意。

今年2月,黄老伯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更换。对于像黄老伯这样的居民来说,物业服务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小区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连续两年,换了三家物业公司,却感觉物业越做越差。不知道今年的物业能否做好?”黄老伯担忧道。数据显示,每年总有些物业公司被“炒鱿鱼”,究其原因,大多是居民认为这家物业公司做得“不咋滴”。然而,频频炒物业的鱿鱼,到底是物业公司不作为,还是业主太苛刻?炒掉物业公司对业主来说能否真正提升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呢?

现象>>>两年换了三家物业公司

在黄老伯所在的小区大门口,每当有车辆和人员经过时,保安都会敬礼,就连记者走进大门时,也享受了一次“待遇”。“我们物业公司今年2月初刚进驻过来。”保安小沈告诉记者,他是刚被招来做保安的,对小区的情况还不太熟悉。目前,物业公司也正在对他们新招的12名保安和10名保洁员分批培训,以确保能迅速进入角色。

“两年来,这是第三家物业公司。以前的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确实不好,被炒了也不可惜。”昨天,黄老伯跟记者讲起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时,还有一肚子的气。黄老伯家住顶楼五楼。2013年夏天,一场大雨后,他发现屋顶有些漏水,而且有三处在慢慢滴水,需要摆放脸盆等水。发现问题后,黄老伯赶紧去请物业帮忙维修。结果物业人员也不去现场查看,坐着回复黄老伯说,他们正在统计屋顶漏水的家庭,争取在申请到房屋维修基金后,再集中进行维修。雨“水又不等人。我家漏水的屋顶不算太严重,但物业人员就这么推托掉了。”黄老伯说,他跟物业人员争执几句后,物业人员还是告诉他,没有维修基金无法维修。无奈之下,黄老伯自己到外面请来两名瓦工“拿漏”。结果只花了800元,漏水的问题就解决了。

“像这样不负责任的物业炒掉也好。”居民顾阿姨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以前的物业保洁员不及时清扫垃圾,尤其是垃圾筒边垃圾成堆,居民扔垃圾时都无法落脚。另外,保安有时值勤也不太负责任,甚至躺在岗亭里抽烟、睡觉、闲聊的,监控坏了也不维修,谁都可以进小区,导致小区里曾发生多起失窃事件。

业主>>>服务质量感觉越来越差

照理说,炒掉一家物业公司重新注入“新鲜血液”,小区环境应该会有所提升。但实际情况如何呢?

“去年的物业服务态度也差。”高新区横塘街道一小区居民倪先生向记者介绍,他们小区的47幢、52幢、53幢的雨水窨井经常堵塞,遇到大雨天,这3幢楼的半下沉式车库肯定会被水淹掉,停在车库里的车都无法开出来。但前物业公司每次处理积水时,都束手无策,后经社区和街道协调后,才有了一点改进。而且每次雨水管道不畅,只有一台抽水泵抽水,这让被水淹了物品的业主特别恼火。原本以为换个新物业公司会好起来,没想到物业服务“越换越差”。倪先生说,他有一次跟物业办公室反映小区游园内的方砖损坏严重,请物业公司弄点砖头铺平。结果等了三个月才有人来铺路,但铺的材料全是碎砖头和水泥块,小孩子和老人走在上面很容易摔跤。

“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不是来欺侮业主,也不是来养老的。”倪先生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张先生说,2013年以前,他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带来的前期物业,后因服务欠佳,于2012年底被业主炒了鱿鱼。2013年,新的一家物业公司到位后,在服务业主的两年时间里,物业公司因车位和缴纳物业费的问题,与业主多次发生矛盾,物业人员还动手打伤了业主,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另外,这家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基本不闻不问,而且办事拖沓。小区“里的路面、器材损坏后,业主反映到物业后,长期得不到处理,甚至腐烂的木头挂在架子上,保安和保洁员都不过问。”张先生表示,2015年12月,老的物业公司到期后,不再续聘。而新的这家物业公司也是今年1月刚刚到位,还在“磨合期”。

物业>>>有时也会“背黑锅”?

昨天中午,园区一家知名物业公司陈经理表示,每家物业公司都有相应的服务内容,物业的职责是为业主服务,但有时受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的限制,物业也不是“万事通”。陈经理告诉记者,根据小区合约规定,物业服务内容的确很多,诸如搞好小区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和清运等;车辆有序停放、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车辆的有序停放、小区的安全防范,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小区道路、共用的水管、照明、消防等;还有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但开发商开发时导致的和业主自己家中“的问题,我们有时很难解决,但我们也尽量上门为业主服务。”陈经理说,物业提供服务,需要人力和资金,有的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低,如果缺少资金运作,也就要减少人力成本,人力减少,物业服务肯定跟不上。所以,陈经理反过来希望业主要理解物业公司,并主动缴纳物业费,才能较好地解决“服务质量”问题。因此,陈经理认为,将物业服务不好的原因都归咎到物业公司头上不太公平。

对于这家物业公司陈经理的说法,有些居民并不认同。“不排除有少数居民不缴纳物业费,但如果物业服务好,大家都愿意缴纳物业费。”居民肖东华大叔表示,有的物业人员服务不主动,企业还会为他们寻找托辞。

部门说法>>>将业主所需服务写进合同

“业委会应该经常与物业沟通,将业主们的诉求告知物业,也要给物业公司整改的机会。”昨天上午,苏州科技学院人文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副教授陈建兰表示,在进行一系列沟通后,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实际改进,业主再依法辞掉物业公司。但在选择新物业公司时,业委会要帮业主们做大量的工作,选择信誉好的新物业公司,才能确保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

“我们不赞成业委会跟物业公司一年签一次合同,否则会有不少弊端。”昨天下午,苏州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年一签的物业服务合同,由于物业进驻一年,刚刚对小区环境和设施设备熟悉了,也刚理顺了与居民的关系,合同就到期了。因此,“短期服务”对物业公司来说,不可能有太大的积极性。而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也没有权力去干涉某一小区或业主的决定,只能引导业主签订多年期合同。但为避免签订多年期合同后,物业不能按投标时所讲的提供服务,业委会可以在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进行考量,如“满意度”达到多少下一年再续签,如果服务不好,业主平时要注意收集好各类证据,再适时与物业终止合同。

“业主需要什么服务?物业公司能否做到?有怎样的惩罚措施?这些一定要详细写进合同。待双方认可后,再交给物业公司落实。”该工作人员表示,有的业主在认识上有误区,“觉得缴纳了物业费,就要物业公司来承担所有的服务”。有的居民认为物业公司没完成自己提出的要求,就认为物业公司不好。但物业公司是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不是合同范围内的事,物业公司不需要去服务。比如单元楼道灯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房屋超过了维保期出现渗漏的,如果是公用部位的,就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如果是私有部位的,就要业主自己出钱维修。作为物业公司,就是履行好合同。比如按照合同要求,物业公司应该看好几个大门?物业公司按照合同配备了约定的人员,人防、技防手段也都按合同约定到位了,这时,小区里万一发生偷盗事件,业主就不能将这个责任加到物业公司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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