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上午,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不动产登记工作新闻发布。直播日照从会上获悉,日照市民可从本月28日起,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业务,一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全市设有6处办理地点。
据悉,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经研究决定,日照不动产登记分“过渡发证期——数据整合期——正式运行期”三步走的技术路线,即2015年底实行过渡期发证,2016年底实行数据整合发证,2017年以后正式运行。
【不动产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具体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6处办理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业务部: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烟台路197号),咨询电话8717058;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港业务部:日照市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临沂北路269号),咨询电话8222923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岚山业务部: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岚山分局(岚山中路27号),咨询电话2611179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发区业务部:地矿鑫园,咨询电话8360209;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山海天业务部:日照市山海天政务服务中心(山海天路371号),咨询电话:8316327;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洋城业务部:日照国际海洋城办税服务厅(204国道与中盛路交汇处往北50米路西),咨询电话2950079
评论
全部评论(163)
-
最新最热
行业资讯 -
订阅栏目
效率阅读 -
音频新闻
通勤最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