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观点:一地“鸿茅”
陈乃川 2018-04-26 10:08:00

4月18日谭秦东被取保候审,从形式上来看鸿茅药酒事件第一幕基本尘埃落定。可能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茅公司)董事长鲍洪升也没有想到,去年他在电视上投放了150亿元的广告,也不及这几天的知名度大。

梳理前后,鸿茅药酒事件能引起如此广泛的讨论和影响,不外乎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有关部门的两个操作:跨省抓捕谭秦东以及民事纠纷刑事化。其实,侵害商誉罪这个罪名在司法实践当中极少出现,要立案都不太容易,一般都是通过民事调解,这才符合刑法谦抑性。而凉城县警方的动作却过于主动和积极了,出动大队人马横跨半个中国上演“千里追凶”,个中背景就足以令民众浮想联翩了。

舆情汹涌之下,事件真相不断水落石出。在鸿茅药酒事件中,内蒙古检方最终得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鸿茅药酒也被专业人士扒出各类存在的问题,凉城县纳税大户的未来似乎堪忧,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凉城县相关部门也必将在不久之后被上级部门追责。

一地“鸿茅”,这背后涌现的问题十分严重,那便是一些地方司法、行政让位于经济。前有凉城县公安机关被鸿茅公司家丁化,后有洪洞县村干部为三维集团保驾护航。几个县级市政府无不对企业龙头开足了“绿灯”,以至于这些企业也产生了公权力可以随意私用的错觉。

长期以来,极个别地方的极个别政府部门,甚至是地方司法机关,在面对地区性的龙头企业时,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会把“秉公执法”让位于“经济发展”,甚至带出一大片的利益共同体。于是司法机关过多地参与到经济纠纷中,导致公权力滥用。相对于漫长的民事司法诉讼,互相举报“抓人”成了商人斗法时的另一个偏方。有的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门甚至愿意成为企业的保护伞,以此来保住本地的财政收入,这严重偏离了行政和司法的本质。

谭秦东迈出看守所之后被问道是否担心会再次抓回去,谭秦东回到:“不担心了,有这么多正义的媒体,支持我的网友,我相信终有天理的,举头三尺有神明,我不怕。”

我们头上或许没有神明,但有些人永远别忘了你们头上顶着的是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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